為增強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新光金控(2888)28日董事會決議增加98年度股東常會提案,擬不超過20億股的範圍內,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同時通過旗下新壽證券以新台幣4.3億元讓與元富證券案。
新光金進一步說明,為保留本公司增資發行工具的彈性,在今年股常會先提出包括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兩種籌資方式,待股東常會通過後,在下半年視市場狀況及資金需求,再決定實際發行工具及股數,至於募集資金將轉投資子公司新光人壽,增強其資本適足,若以目前股價約在面額10元附近計算,募集金額約新台幣200億元。
此外,新光金28日董事會亦通過,為整合證券業務,並強化資源及資本運用效率,擬由100%持股的子公司新壽證券讓與營業及部份資產予25.26%持股的元富證券,新壽證券並於營業讓與後辦理解散清算。
新光金指出,根據董事會決議同意元富證券以3.2億元受讓新壽證券總公司經紀業務暨6家分公司的營業及設備;以1.1億元購置新壽證券營業用不動產,營業讓與案總金額4.3億元。
新光金預估業務整合後,元富證券經紀市佔率增加至4.56%,市場排名由第十名躍升至第五名;融資市佔率增加到5.30%,市場排名由第十名躍升至第四名;電子交易市佔率增加至5.53%,市場排名由第十一名躍升至第四名,整合效益顯著。
新光金控強調,未來會持續加強與元富證券的業務合作並分享資源,對兩家客戶提供更佳的全方位金融服務,而這次整合,除增加元富證券競爭優勢及獲利能力外,進而更能挹注新光金控獲利,創造雙贏的加乘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