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波與開發金爭奪經營權的戰事中,金鼎證4年前承作的結構債(RS)爛帳,首度被搬上台面,外界也因此才發現,該筆屢次被金檢局列為重大缺失的交易,讓金鼎證年年得在財報上提列數億的損失及呆帳。
為了捍衛在金鼎證的經營權,開發金和金鼎證張家密集在媒體上隔空喊話,甚至上法院互告不法。已持有金鼎證四八.四七%股份的開發金,更大動作地攤出金鼎證四年前間接承作金鼎投信的結構債爛帳相關事證,雙方動作愈來愈大。
金檢局指重大瑕疵
結構債交易疑雲是金鼎投信在九十四年三月及十一月間,分批將持有面額總計八十五.六億元的結構式債券,分別以賣斷方式予盛業、匯普、鴻揚、競遠、欣鴻等五家投資公司。接著這五家投資公司,再以結構債為擔保品,與上市公司金鼎證,做約達九十億元的債券附賣回交易(RS)。
雖然從股東結構上看起來,金鼎證並未直接對金鼎投信持股,但與金鼎證交易的該五家投資公司,掛名的負責人及股東,和金鼎投信及金鼎證當時的股東結構,都是張平沼家族的相關成員;換句話說,這些公司都屬於張家的事業版圖。
